焦點財經訊 盼盼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通知適用于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理解。從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的發展角度看,這是信貸政策放松和鼓勵的重要政策,真正促進房貸領域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而從房貸集中度的角度看,實際上也體現了房貸集中度政策在松動。此前是并購貸,而此次是保租房房貸,兩類貸款不納入房貸集中度的考核中,既說明房貸集中度政策大方向不變,也體現了房貸集中度政策積極優化。此次央行政策,將使得房企的申請貸款動力增強,對于今年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更快更好發展,將提供更大的動力。
據悉,2020年最后一天,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檔設定房地產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即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相應上限。
具體而言,銀行業機構分為中資大型銀行、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五檔,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分別為40%、27.5%、22.5%、17.5%和12.5%,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則分別為32.5%、20%、17.5%、12.5%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