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 4月21日,藍光發展(SH600466)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經查明,2021年3月13日,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據發行結果的公告》稱,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發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以下簡稱21藍光MTN001),發行規模為人民幣10億元,募集資金已于2021年3月11日全部到賬。
根據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關于對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查明的事實,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認購21藍光MTN001。但在公司前期發行結果公告中,未披露公司認購或由公司出資參與的情況,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
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認購其自身發行的票據,但未在相關發行結果公告中如實披露,導致對所募資金的實際金額等情況披露不真實,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條、第2.5條、第2.6條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作為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負責人歐俊明作為公司財務事項具體負責人,均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上述人員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2.2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提出如下申辯理由:一是其非直融部門人員,中期票據發行不屬于其分管工作范圍,對該項業務全程未參與,也無權實時監控公司資金流向,不知曉公司是否以自有資金參與發行。二是對于發行結果真實性的核實,其已做到在合理的職責范圍內勤勉盡責,已在提交公告前查閱了本次中期票據發行在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系統里的書面材料,認為中期票據認購人中沒有公司及其關聯方。三是在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安排次日中期票據發行事項的電話會議中,其未得到相關會議資料,并未同意召開此次會議,聊天記錄也不能看出公司以自有資金認購的情形及相關提案,會后未見到最終的會議記錄,其未參與中期票據的具體發行事宜。四是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始終勤勉盡職,確保公司規范運行,公司內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整。
對于上述申辯理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認為不能成立。一是發行中期票據是公司日常融資的重要途徑之一,相關發行情況可能影響市場及投資者對公司資產負債情況的預期,公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作為信息披露具體負責人,應當充分關注公司募集資金的實際情況并如實披露,不屬于分管范圍、不知情等不能作為減免違規責任的合理理由。二是經查明,在公司發行中期票據前,兩家主要投資機構審批流程不能如期完成,但公司已面臨嚴峻的流動性緊張情況。因此,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晚召開專門的電話會議并作出“在3月10日發行當天爭取兩家投資機構,但若時間實在難以保障,將暫時先用自有資金參與投資”的決議,該電話會議的參會人員包括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
同時,根據羅瑞華提供的材料顯示,其已于3月5日前告知公司,其中一家主要投資機構在4月前無能力參與公司中期票據發行。在已明知本次發行對象資金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羅瑞華并未對公司的最終發行對象及融資安排保持充分關注,致使未如實披露實際情況。申辯中提出的已勤勉盡責、未參與中期票據具體發行事宜等異議理由不能成立。
上海證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時任財務負責人歐俊明予以通報批評。